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、规定公司名称、住所、经营范围、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;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 文件。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,是公司的宪章。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,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,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。
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,对股东会负责。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(目前暂缺一名),分别为乔德卫先生、胡声泳先生、岳鹏先生、仝翔宇先生、刘曙光先生、傅捷女士、谢兰军先生以及周北海先生八人,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,每届任期三年。
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会、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。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,分别为罗照国先生、余丽君女士、颜世文先生三人。 其中,罗照国先生任监事会主席,颜世文先生为职工监事。
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工作,由董事会聘任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乔德卫(代)、副总经理奚强、副总经理郝敬立、副总经理张勇、副总经理黄建中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曙光、总工程师张卫,财务总监易智勇,总经理助理刘林、总法律顾问皮思维。